本报讯(郑 薇)近日,从第五届全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现场评审会上传来喜讯,2020年,罗山县检察院办理的秦某、方某某、黄某贩卖毒品案荣获全市“十大精品案件”第二名。
近年来,罗山县检察院积极打造精品案件,首先由各业务部门按照《精品案件储备项目库、评选优秀法律文书、典型案例实施方案》标准,报送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经过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层层审批,选出“种子案件”,进入高端案例培育库培育。进入培育库后,案件承办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不仅要保证案件办理实体公正、程序规范,还要注重收集相关素材,例如随案视频、提审过程等音像资料,并在判决后将庭审录像等材料及时填充到精品案件库中。案件入库后,采取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等措施,对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案件在培育库中的具体情况,跟进精品案例评选情况。
目前,该院有3件案件入选全市“十大精品案件”。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