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 凤)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新县检察院会同新县教育局会签并印发实施了《涉案未成年人心理救助工作制度》。
该制度规定检察机关未检部门要将心理疏导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教育部门在日常法治教育和管理过程中要履行及时告知义务。同时,决定成立心理咨询专家或辅助人人才库,负责实施心理评估、方案制定、心理疏导和跟踪帮教等具体措施。 该制度的印发实施是新县检察院与新县教育局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检教协同机制的又一成果,是新县检察院深入推进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全面落实的重要举措之一,旨在进一步加大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力度,提升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质效,促进检教“护未工程”地基更牢、梁柱更稳、楼层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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