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唐月明 余成水)“今年的节前提醒很具特色,饱含深意,牛年春节即将到来,我将主动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对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常提醒,常吹风,确保全镇党员干部风清气正过春节。”1月25日,在参观学习潢川县纪委监委“助推主体责任落实,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展厅后,该县付店镇党委书记杨应才表示。
节点就是考点,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潢川县纪委监委创新监督方式,在常规提醒的基础上组织部分党组织“一把手”、乡镇(街道)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就《潢川县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落实两年以来的情况开展交流座谈,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参观人员在“助推主体责任落实,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展厅中,进一步学习《办法》的重点、要点,对应当按照“第一种形态”及时处置的16种适用情形和12种相应处置方式有了更加深刻的把握,对“失责追责、尽责免责”条款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上医治未病,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处在日常监督管理的第一线,与党员干部接触最多、了解最深,对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管理对象的小毛病最清楚,节前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监督教育提醒,有利于防之于未然,彰显组织的严管厚爱,无论是‘一把手’还是一般同志都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让崇廉尚洁、崇俭抑奢的年节清风在潢川大地常吹。”潢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陈世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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