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要闻 PDF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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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窗通办”线上办理限时办理“三管齐下”

市生态环境局优化审批服务下真功


本报讯(记者 赵雪峰)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精神,规范行政审批服务程序,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和水平,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对审批模式、受理方式、办结时限进行了全面优化;驻局纪监组印发了《监督检查驻在单位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实施办法(试行)》,对行政审批的管理要求、检查内容、责任追究作了进一步明确。

在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方面,该局实行“一窗通办”、不见面审批、限时办理。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整体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公,集中办理市生态环境局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行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出件的“一窗通办”服务模式。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除按国家规定保密事项等特殊情况外,一律在线上办理。凡是未经许可在线下办理的,均视为无效审批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所有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合规合理进行最大限度压缩,实际要求审批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在强化监督检查方面,该局夯实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管理责任,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主办科室负责人、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明确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颗粒化”管理、流程再造以及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情况;政务服务中心驻在部门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服务态度、服务授权情况;“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一网通办”下最多跑一次落实情况、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以及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情况等。建立监督检查回访制度。驻局纪监组定期抽查部分行政审批服务办结事项,对审批服务态度、办理时效、依法依规、廉洁自律等内容进行满意度回访,并建立回访档案。严格依规依纪处理。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驻局纪监组将视情况分层次进行反馈,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敷衍了事的有关人员或单位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对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按规定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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