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立威)为贯彻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近日,罗山县检察院结合“河长+检察长”制改革实施方案,会同罗山县河长制办公室、周党镇、灵山镇政府工作人员对竹竿河、小黄河开展巡河工作。
巡河人员一行查看了竹竿河、小黄河的河流水质、沿河环境保护等情况,重点查看了河流周边是否存在污染源、是否存在违法占用河道及非法盗采河沙等情况,并听取了工作人员关于河道治理、日常管理等情况的汇报。针对巡河过程中发现的“蚂蚁搬家”式非法盗采河沙现象和修路破坏河道导致乡镇饮用水泛黄等问题,巡河人员一行就进一步做好河道治理工作展开了座谈交流。
下一步,罗山县检察院将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司法理念,积极落实“河长+检察长”机制,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利用公益诉讼这把“检察利剑”,为更好地服务罗山绿色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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