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唐 车)为确保我市造林绿化工作健康推进,防止重大林木病虫害疫情传入和蔓延,日前,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造林绿化中使用苗木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造林绿化工程应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措施纳入造林绿化设计方案,科学配置造林绿化树种,推广良种壮苗和抗逆性强的树种,对工程造林实施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自觉接受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的监督和监管。各相关苗木供应、使用单位及涉林企业,要严格执行《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不能违规调运使用苗木。各有关园林建设单位、园林施工、苗木供应企业,严禁在工程建设中使用、供应未经检疫取得《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的苗木。
通知还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从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携带疫源疫病苗木。致使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刑法》《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已经调入我市的苗木,相关单位要立即到所在地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主动办理报检备案手续。森防机构要对外地调入苗木进行严格复检,若发现带疫苗木,就地依法依规处理,严防疫情传入和扩散蔓延。各县区林茶局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以及各管理区、开发区林业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到各苗圃场和造林现场,严把苗木检疫关口,把法律法规赋予的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的职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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