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何 阳)2020年以来,罗山县检察院以智能化为着力点,主动服务,强化保障,以“求极致”的精神,扎实做好技术和信息化工作,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
增强服务意识。该院以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为出发点,努力推动检察技术和信息工作与“四大检察”工作相融合。加强学习,对工作人员进行计算机专业岗前培训,使其快速熟悉业务,胜任工作;积极参加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操作、无人机驾驶技能训练、技术勘验等各类业务知识培训。配备专业人员,确保在办公电子设备、办公软件出现问题时能及时得到解决,保障办案工作顺利进行。
强化服务措施。该院实行“AB岗工作”模式,把法医、无人机技术人员安排到业务部门工作,但仍承担原岗位职责,让技术人员深入熟悉业务,促进技术人员素质、技术双提升。实施技术设备“管用分离”,进一步规范技术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办案工作依法、文明、规范、安全进行。实施日志式管理,对全院涉密计算机终端和中心机房、楼层管理间等涉密网络点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及时记录、排查、处理,建立检查台账,每周回顾台账,每月计划台账,每季度归纳台账,精细管理过程,确保措施细致到位。
提高服务质量。该院着力促进检察办案智能化,为各部门安装办公系统软件,实现“无纸化”办公;建设“三远一网”、公益诉讼指挥中心等智慧检务平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创新运用信息化手段助力疫情防控,通过制定信息化保障机制、助推智能化办公办案,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着力促进检察工作规范化,通过运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办案系统、电子卷宗应用系统等办案软件,规范办案流程,促进公正执法;各种信息发布、情况反映、活动安排、会议通知、文件传达、理论调研、检察动态等全部在网上进行,形成网络化办公办案模式,提高工作效率。着力促进检察技术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深入认识办案与技术运用之间的密切关系,做到互相支持、互相促进,杜绝业务部门“等服务”和技术部门“等委托”的现象发生。目前,成功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10余次、司法鉴定一次、技术协助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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