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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法院

公审一起新型网络诈骗案


本报讯(郭泽森 刘静雯)近日,商城县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打着“产品互推”幌子骗取加盟费的新型网络诈骗案。

据商城县检察院指控,2019年2月至10月,被告人唐某某、张某某等8人以某科技公司名义实施诈骗。该公司雇佣员工分别扮演“售前”、“售后”角色,“售前”人员加入各类微商群,并在群中随机加好友套近乎获得受害人好感,之后以互推代理产品为由,让受害人在微信朋友圈推广,受害人上当后,再由“售后”人员利用多个微信账号伪装成不同顾客,先后向受害人提出购买产品的要求。当受害人向“售前”人员反馈购买信息时,“售前”人员以“微信受限,加不了人”为由,请受害人代为卖货并提供二维码图片接收货款。然后,该公司安排专人发空包裹,并把快递单号发给受害人,通过多次虚假购买行为营造产品很好销售的假象,从而诱导受害人加盟代理该产品,并以代理级别越高产品价格越低诱骗被害人升级代理级别。如果被害人加盟代理后代理级别较低,“售后”人员会再用其他微信号找其购买一盒至两盒产品,收到货后再提出购买超过其代理权限的产品数量,在被害人与“售前”人员联系要货时,“售前”人员以需要升级代理权限为由诱骗被害人升级代理级别。当被害人代理级别升级后,“售前”人员寄出产品,“售后”人员便不再与被害人联系要货。经查明,该犯罪集团采用上述手段诈骗多名受害人钱款共计92万余元。

庭审中,合议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和各方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圆满完成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律程序。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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