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孙章元)日前,罗山县交警大队伍家坡中队民警在巡逻执勤时,对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许某某涉嫌准驾不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
经查询,驾驶人许某某准驾车型为C1,其驾驶车辆为大型普通客车系准驾不符,并且该车辆当前状态为逾期未检验。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四)项、《河南省道路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七)项之规定,对许某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处以1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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