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何晓玲)为依法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顺利推进村“两委”换届工作,连日来,罗山县青山镇多措并举,切实加强村“两委”换届期间村级财务管理,确保村“两委”换届工作圆满完成。
加强合同及“三资”管理。该镇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换届期间村“两委”不得擅自对外发包、租赁集体资产资源;不得擅自购建和处置集体资产;不得随意中止已订立的各类承包和经济合同;不得以口头承诺或订立补充协议等形式,变更或调整合同条款。违反规定私自以村委会名义变更或中止合同,一律无效。涉嫌违纪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加强财务收支管理。该镇统一规定各村财务结账的截止时间,要求各村(居)集体所有收支事项全部纳入“三资”管理,严禁坐收坐支,严禁设立“账外账”、私设“小金库”。
加强会计凭证管理。该镇制定具体的监督管理办法,村“两委”公章交由镇相关部门统一保管,进一步加强对换届期间村委会公章、负责人印鉴的使用管理。同时,加强对财务票据、账簿、合同的管理,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严格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该镇聘请专业会计事务所对全镇15个村(居)的历年账目进行清查,确保在换届选举之前全部完成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