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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检察院

听证一起拟决定不起诉案件


本报讯(杨 博 曹春波)近日,商城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公开听证一起拟决定不起诉案件。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和县公安局侦查人员等作为听证员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案件检察官介绍了检察机关经过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充分阐述了对犯罪嫌疑人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及相关法律依据。承办人阐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行为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鉴于案发后李某某投案自首,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且能认罪认罚,综合全案的事实、情节,依法拟对李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随后,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事实、定性及是否适用不起诉条件充分发表了意见。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和公安侦查人员对拟处理结果进行了充分评议,均表示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据了解,公开听证是检务公开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以案件公开促司法公正的有益实践。下一步,商城县检察院将继续推进案件公开听证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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