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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守护碧水清流


□李迎春

“毛大湖现在环境好多啦,多亏你们检察官的帮助,你们要常来啊!”昨日,家住毛大湖附近的王大爷热情地对办案检察官说。

毛大湖位于潢川县来龙乡与踅孜镇分界处,连通着小潢河和淮河,水面面积1.12平方公里。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周围群众为增加经济收入,在毛大湖外沿挖筑鱼塘养殖鱼类。整个毛大湖因过度围垦开发,湖面垃圾漂浮,湖水水质下降,逐渐沦为“死湖”,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成为潢川县河湖治理的“老大难”。

今年,潢川县检察院设立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后,县河长办通过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将此线索移交给该院。接到线索后,办案检察官通过大数据、无人机等智能化手段,实地调查取证、摸排对比具体情况,掌握一手资料,厘清各行政部门职责。随后,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能的县水利局、来龙乡政府等部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各部门依法对毛大湖周围群众未经批准挖筑鱼塘养殖,影响湖泊生态功能的行为进行处理。同时建议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开展毛大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依法履行毛大湖河道监管职责、水环境保护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各部门高度重视,依照检察建议的有关要求,迅速拆除围湖鱼塘,恢复湖泊原状;加快污染源治理,改变湖泊脏、乱、差状况。

为落实检察建议,该院坚持公益诉讼“回头看”,对毛大湖的治理工作持续跟进,多次到现场查看治理情况。昨日,该院检察官再次来到毛大湖查看,发现毛大湖沿湖乱占修建的51处养殖鱼塘塘埂已全部拆除,新建沿湖道路6.2公里,恢复水面1680亩,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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