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夏青云 孙浩然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罗山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线索摸排,拓展宣传广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8件56人,审结6件32人。
强化联动机制 创新办案模式
该院强化联动机制,定期召开法官联席会议,对重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研讨,确保案件办理质量。积极主动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如何认定涉黑涉恶案件标准和如何提高涉黑涉恶案件的办案质量进行讨论,提高涉黑涉恶犯罪的打击效率。疫情严格防控期间,该院立足审判职能,强化担当作为,在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通过“线上+线下”工作模式,全力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不误”。针对受疫情影响,看守所在押被告人不得对外会见、提押的紧迫问题,该院办案法官积极响应上级法院智能化办公办案要求,主动与检察机关、看守所和律师事务所协调,搭建起网上庭审平台,利用“云间”庭审系统网上审理涉恶案件。
加强资产清查 “打财断血”无遗漏
该院加大“打财断血”力度,严厉打击行业垄断违法犯罪行为和行业腐败,切断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该院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对未移送本院的相关涉案资产,查明权属性质,及时移交相关单位处理。对已移交本院的冻结财产,实时监控,确保续冻及时。对正在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涉案财产及时提请县扫黑办会商。在被告人李某某涉恶一案中,涉及扣押资产较多,该院对涉案资产进行全面审查、核实,针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公安、检察机关送达补侦建议函,并就财产补侦情况向县扫黑办提请会商。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共依法判决追缴违法所得1.18亿元。
全面深挖彻查,规范管理机制
该院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如何进一步主动摸排线索,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形成各庭室自查、院扫黑办建档移交的模式。各业务庭对各自承办案件进行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排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问题及涉黑涉恶涉“保护伞”线索,及时上报给院扫黑除恶办公室。院扫黑办对各类线索移交反馈情况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分类登记留存,对建立的涉黑涉恶案件台账,准确统计,及时按要求上报案件信息。目前,该院分别向相关领域、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8份,移送线索2条,并分别对每一条线索制定线索处置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承办人,及时跟进和反馈办理进展情况。
丰富宣传载体 加强典型案例研判
该院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多角度、多途径、全方位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利用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宣传模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载体,积极推送扫黑除恶相关信息。以“法律六进”为抓手,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增强公民尊法守法意识、震慑和预防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打击声势。该院干警根据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际撰写的两篇论文分别获得2018年信阳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征文活动一等奖、河南省法学研究会刑法学研究会2019年学术年会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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