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东春天二期各位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公司开发的湖东春天项目的认可与厚爱,依据贵我双方签字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就湖东春天二期11号、12号、13号、14号、16号、17号6栋楼的交房延迟事宜向您致函。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次疫情及疫情防控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以及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构成不可抗力事件。我公司抱歉地通知您,该工程工期及商品房交付时间将依法延期,贵我双方均不构成违约。原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将推迟于2021年1月1日进行交付。特此通知。
信阳悦合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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