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治周刊 PDF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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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事佬”解“疙瘩事”


□郭 俊

近日,一起较为棘手的赡养纠纷,在潢川县法院少年家事审判法庭法官肖艳茹和人民调解员、村委会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化解。

一个平常的工作日,该院少年家事审判法庭走进一位气质颇为儒雅的老人,拿着一份没有“格式”的起诉书想要找人讨个说法,到法庭时老人情绪激动、言语哽咽无法正常表达。经工作人员耐心安抚后了解到,老人因赡养问题与儿子发生矛盾,一气之下要和儿子对簿公堂。

老人今年80多岁,但穿着打扮很是得体,身板硬朗,精神也还好,从外表看完全不像起诉书上说的生活窘迫、衣食无着落。承办法官肖艳茹知道,根据以往经验,这类案件每一起都不是表面看上去那样简单,赡养案件是一刻也耽误不得。

当天下午,肖艳茹便带着工作人员赶到肖某所在村委会,肖艳茹和村干部刚提起肖某名字,村两委干部便知道了来意,且表示肖某的事情村委会干部也多次协调过。肖某原来是一名退休教师,按条件每个月还能领退休金,身体也很硬朗,生活能够自理,衣食也有保障,因为几年前大儿子家里出了点事,老人将自己多年积蓄的6万多元钱借给大儿子使用,几年过去了大儿子一直在外打工,钱一直没有还。老人年龄大了,对以后生活很担忧,想着给自己留些养老钱,百年之后万一孩子管不了自己,还能有个经济保障。

了解情况后,肖艳茹考虑该类案件本质上并不属于赡养案件,却也不是单纯的借贷纠纷,通过审判不但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也不利于家庭和谐稳定,便通过立案系统将纠纷分流到调解平台,并带领调解员邀请村委会展开调解工作,仅用两天时间,便帮肖某和儿子达成调解协议。考虑到实际情况,老人儿子同意一次性给付老人3.5万元,一场纠纷成功化解。

家和万事兴,潢川县法院少年家事法庭探索多元化解矛盾新机制,整合各类纠纷解决资源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鼓励行政机关、基层自治组织、民间社会团体参与纠纷化解,为当事人提供灵活多样的纠纷解决渠道,以更加温和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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