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黎明)“感谢组织对我及时提醒教育。受到处分后,组织上多次找我谈心谈话,帮助我卸下思想包袱,让我正确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这是一次深刻的教训,虽然我现在已离任了,但对以前工作中的违纪行为仍然负有责任……”日前,商城县观庙镇赵湾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某某在接受镇纪委回访教育时诚恳地说。
今年7月,黄某某因违规收取群众“建房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08年至2012年期间,我村向规划区内的建房群众收取配套设施费,主要用于环境综合治理、修路基、道路硬化等支出,当时是经过村党支部党员大会集体讨论决定的,我这个党支部书记并没有直接决定权,况且我现在已经离任两年多了。受这个处分,说实话,当时我心里觉得不公平。”交谈中,黄某某这样倾诉自己的心声。
为进一步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按照信阳市纪委监委《关于对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人员回访教育的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商城县纪委监委坚持实行回访教育工作制度。回访工作由县纪委监委调研法规室负责牵头实施,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党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具体落实,通过上门家访、电话访谈、微信交流等方式方法,对所有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进行“清单式”暖心回访,为他们打好思想“补丁”,找回初心、重燃激情,轻装上阵、积极工作。“在与回访对象的交流谈心中,我们耐心细致地对他们进行疏导,鼓励他们正确对待所犯错误,及时纠偏、勇于担当。经过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地暖心交流,回访对象都会逐渐放下思想包袱,认识到自己并没有被组织‘抛弃’,逐渐消解抵触情绪,调整工作状态,重拾干事激情。”该县达权店镇纪委书记陈功伟说。
该县鲇鱼山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书记胡烈军表示,办事处有的社区干部在推进城镇化建设和拆迁工作中,面对复杂情况往往会因为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被群众举报而受到处分,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消除受处分人员心中的顾虑,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在组织的温暖关怀中重新出发。截至今年10月底,该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已对2018年以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所有人员开展了教育回访工作,传递党组织温暖的同时,也深化了审查调查思想政治工作,打通了执纪监督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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