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易怀莹)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光山县纪委监委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紧盯农村、城乡接合部和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区域,紧盯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查找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同黑恶势力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情况,着力发现腐败问题。同时,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对涉及黑恶势力的案件进行逐案筛查,访谈案件举报人、被害人和公检法案件承办人,循线深挖“保护伞”“关系网”。对于发现的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保护伞”或履职不力等问题线索,一律深挖彻查。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在查处涉黑涉恶腐败的同时,又注重一体推进以案促改,推动行业治乱,向相关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以案促改通知书27份,督促各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认真分析研究,查找在思想教育、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和漏洞,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完善制度规范,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3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受理市纪委扫黑办及县扫黑除恶成员单位移交各类问题线索170件,已办结157件,介入调查涉黑涉恶案件17件,立案39件,党纪政务处分63人,诫勉谈话、警示谈话等处理39人。其中立案处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13人,扫黑除恶工作失职失责20人,“保护伞”问题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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