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姜 明)为切实落实高检院、省检察院、市检察院依法公开听证的举措,近日,光山县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举行不起诉公开听证。除双方当事人、办案民警外,听证会还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加听证人员介绍了案情、拟处理意见及理由、争议的焦点问题,听证员向检察官、侦查人员提问并详细了解了案情。经过充分研讨,大家一致认为,吕某某驾车肇事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但该案属于过失犯罪,已赔偿到位,取得对方谅解,且其在案发时已年满75周岁,患有重大疾病,对吕某某适用不起诉,不仅能够化解社会矛盾,更彰显了人文关怀。检察机关在该案的处理上适用法律准确,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意对吕某某适用不起诉决定。
该院负责人对听证情况进行了总结,并依法当场宣布了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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