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昊
“检察官,我太委屈了,就捡了一只猫,却被公安机关告知犯了法,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啊。”日前,李某到固始县检察院对检察官说。
11月的一天凌晨,李某到饭店打包了烧烤,并坐在路边吃,香味勾起了旁边一只猫的注意。猫跑到李某旁边叫唤,他给猫喂了一些食物,看着猫可怜就把它抱回了家。几天后,派出所民警找到李某,说他涉嫌盗窃罪,已经被立案侦查。原来那只猫是一只品种猫,丢失后,它的主人就报了案,经过办案民警的侦查并查看监控录像,最终确定了是由李某“偷”走了猫。
了解事情的原委之后,固始县检察官认真审查发现立案理由不成立,决定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监督撤案。检察官回访李某时,他开心地告诉检察官此事已经顺利解决,并向检察官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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