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段祖号 邱 鸿)日前,光山县法院强力执行,顺利拆除了堵在通道口的一面高8.4米的违建高墙,确保黄某等5户居民正常出行和采光。
黄某等人与徐某均系居住在一综合集贸市场的业主,并互为邻居,黄某等人的房屋隔窗相背,中间有一条约2米宽的公共后门通道,徐某的房屋正对该通道,且与该通道、黄某等房屋相隔一条马路。
徐某在购买该处房屋前,原房主就违反规划,在黄某等人房屋的公共后门通道出口私自加盖了一堵宽2米、高4.7米的围墙。徐某在购得房屋后,以通道阳光直射其屋内、影响其风水为由,又私自在原围墙上加盖了3.7米。这面8.4米高的围墙,不仅彻底堵死了公共通道,让黄某等人无法出行,还影响了房屋正常采光。
屡次沟通协调无果后,今年5月,黄某等人将徐某起诉至光山县法院,要求徐某拆除其加高的3.7米围墙,且黄某等拆除剩余4.7米高的围墙时徐某不得阻拦。经过开庭审理,光山县法院依法支持了黄某等人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徐某没有主动拆除指定部分,黄某等人向光山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协商拆除事宜,但双方各执立场,矛盾较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光山县法院邀请了光山县公证处2名公证人员,并由10余名执行干警及法警组成了执行小分队。抵达现场后,执行干警再次敦促徐某主动拆除围墙,但徐某仍置若罔闻。随后,执行干警拉起警戒线,疏散围观群众,在公证人员的见证及全程摄像下,在施工人员的协助下,执行干警及法警对违建围墙进行了拆除。经过5个多小时的努力,高大结实的围墙变成了一堆砖头瓦砾,通道被顺利打通。
执行干警还在现场以案释法,教育群众不要因一己之私随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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