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段黎明
“太感谢您了,汪法官,正好药吃完了,我又有钱买药了!”昨日,身患癌症的胡婆婆流着热泪激动地说。
胡婆婆是一名身患癌症年近七旬的老人,与被执行人孙某系上下楼邻居。因孙某称自己公司经营需要资金向其借款,胡婆婆遂借给其15000元。后胡婆婆检查出癌症,向孙某主张还款未果诉至浉河区法院。判决生效后,孙某未主动履行,胡婆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浉河区法院执行法官汪明安从系统查看关联案件,发现被执行人孙某在信阳辖区法院有多起案件,均未执行到位。被执行人孙某也联系不上,向其邮寄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均因找不到人而被退回。汪明安遂对被执行人孙某采取强制措施,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孙某名下财产信息,发现其名下银行卡账户无余额,但买有财益性保险。汪明安立即前往保险公司,将孙某投保的保单中现金价值19870元予以冻结、提取。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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