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书瑾
“法官,我来履行义务,请将我的失信信息予以屏蔽,否则我所在的公司就不会给我分股份了。”11月5日,某公司高管兰某找到新县法院法官,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2015年,经人民法院调解书确认:由兰某给付董某房屋折价款25万元。因兰某未按时履行,董某向新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兰某在履行了5.72万元后,便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余款。执行干警耐心做兰某的思想工作,兰某当场表示会按时履行,但到期时再次失信,法院遂将兰某纳入失信名单。
因兰某所在的某公司即将上市,其作为公司高管,被公司查出上了失信名单,公司不同意给兰某分股份,兰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马上主动联系新县法院,将228800元余款打入法院账户,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据了解,今年以来,新县法院共纳入失信名单540人,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570人。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