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尹 月)“感谢法官的辛苦付出,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帮助企业追回了积压多年的货款。”日前,罗山县某企业委托代理人罗某将一面锦旗送到罗山县法院立案庭法官及人民调解员的手里。
今年以来,当事人罗山县某企业分批次向罗山县法院立案庭递交了84份起诉状,要求80余名被告及时偿还拖欠的货款共计40余万元。立案庭工作人员通过了解得知,罗山县某企业于2011年注册成立,经营范围较广,且经营效益较好,但近几年累计拖欠的货款较多,存在大量经多次催要仍未偿还货款的零售单位及个人。
立案庭工作人员在收到第一批12件案件起诉材料后,考虑到该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属于涉优化营商环境案件,且案件本身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涉案标的额多在1万元以内,符合诉前调解程序高效便捷、成本低的特点,决定引导双方当事人优先选择适用诉前调解程序。在立案庭工作人员向该企业委托代理人罗某发放《诉前调解劝导书》并释明诉前调解程序的优点后,罗山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该批12件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给该院诉调对接中心常驻人民调解员调解。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调解员在法官的指导下,采取面对面调解的方式,摆事实、讲道理。在大家的不懈努力下,该企业第一批12件案件从申请调解到结案只用了3天时间,其中调解成功7件,4件被申请人当场全部给付欠款,另外3件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了司法确认。对于调解失败的5起案件,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当天进行了诉讼立案。
目前,该企业共向罗山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申请诉前调解84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调解成功43件,调解成功率为51.2%,其中当场全部自动履行(兑现)27件,达成调解协议按期履行完毕14件,调解自动履行率达95.34%,矛盾化解效果良好,既节省了企业的诉讼费用,解决了企业的难题,也给罗山县法院在探索保障涉民营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道路上提供了新参考、新思路。
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障受疫情影响的民营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有序复工复产,助力“六稳”“六保”工作,罗山县法院对涉民营企业的案件开设“诉讼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对确有困难的涉诉民营企业可视情况实行减、缓、免诉讼费。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诉讼指导、法律咨询、案件查询等职能,为民营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下一步,罗山法院将继续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化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于苗头、吸附在当地、解决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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