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夏青云 孙浩然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息县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相关部门的统一安排,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紧紧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体要求,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司法为民要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高度,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
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该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认识,提振斗争士气。该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相关事宜。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息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一把手抓全局、分管领导抓部署、责任部门抓具体工作的格局,统筹开展扫黑除恶审判、协调、监督、宣传等各项工作。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在人员、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为专项斗争工作提供充足保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续向好推进。
强化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该院坚持党的领导,主动向县委和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报请县委政法委协调处理,争取党委的全力支持。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交流,及时解决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政法机关建立协同办案机制,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结果反馈制度,及时互通、共同研究。加强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单位的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合力。
强化审判质效,加大打击力度。该院开设绿色通道,对涉黑恶9类案件,做到快立快审,确保涉黑恶9类犯罪案件的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建立扫黑除恶案件总台账及员额法官个人台账,每周五向院长和分管副院长汇报专项斗争进展以及各刑事庭员额法官的结案进度。建立并实施“双推进”制度,即每月召开一次集中研判会和每周召开一次刑事专业委员例会,研讨扫黑除恶类型案件,研判疑难案件,统一裁判尺度。如该院受理的杨某某恶势力犯罪一案,严格按照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要求,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依法准确定罪量刑,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加大核查力度,确保“清零”“清底”。该院加大对涉黑恶财产的审查处置力度,确保黑财清底。对有些涉案财产权属性质不明确的案件,及时向公诉机关发送补查建议,进一步查清涉案财产的来源、性质、用途、权属、数额、价值等情况,确保涉案财产依法准确处置。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25条,均已按照规定程序转送县扫黑办。收到信阳中院转办线索5条,县扫黑办转办线索3条,均已办结。截至目前,该院涉黑恶线索核查工作全部清零。
强化宣传发动,坚守舆论阵地。该院采取多项措施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教育效果,在最短时间内打出气势、造出声势,形成舆论氛围。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明强在县电视台发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讲话;在院门口设置扫黑除恶线索举报信箱并公布举报电话;院内LED屏幕24小时滚动播放扫黑除恶标语;在院办公楼摆放扫黑除恶宣传版面;在院机关和基层派出法庭张贴扫黑除恶公告,悬挂扫黑除恶横幅。切实加强舆论引导,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在院微信公众号、微博、门户网站图文推送扫黑除恶典型案件简报,充分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良好成效,让人民群众看到专项斗争立竿见影的效果,(下转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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