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春波
“感谢各位领导一直关注我们的事儿,现在我们的工资每月都足额收到了。现在我们都能理解对陈老板的不起诉,如果他被起诉了,我们的厂也要倒闭了,厂里和我一样的百十名农民工也都要失业了。”近日,商城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王会在回访“陈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时,陈某厂里的一名员工动情地说。
陈某是商城县民营企业某服饰有限公司负责人。2019年,陈某因未支付该企业100余名工人劳动报酬30余万元,被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然而他并不认真整改。案发后,检察机关通过认真阅卷发现在拖欠劳动报酬期间该企业账户有大额资金交易往来,陈某系有支付能力而不支付。在有力证据面前,陈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表示愿意将拖欠的工资全部结清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鉴于陈某到案后主动认罪认罚,检察机关遂对陈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并公开宣告。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该企业为当地带贫企业项目,近年来一直带动当地的贫困户脱贫致富,如果不及时复工复产对当地的贫困户脱贫影响很大。结合陈某想尽快复工复产的想法,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该案承办检察官一方面积极做陈某的思想工作,既使其充分认识到错误,又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重拾办好企业的信心,并为该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提出了相关法律意见。另一方面,认真备课为该企业员工送去一堂企业法制宣讲课,帮助企业稳定人心。
“一个企业背后往往关乎着许多群众的收入和就业等民生问题。对该案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给带贫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有效助力企业健康发展。”该院检察长高兴日说。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