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收官阶段。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国家审判机关职能作用,明确时限,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即日起,本报陆续刊发全市两级法院在扫黑专项斗争中的经验做法,敬请关注。
□本报记者 夏青云 孙浩然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国家审判机关职能作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全市法院的中心工作和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受理黑恶案件共计143起776人,审结120起578人。其中,受理涉黑案件18起192人,审结10起案件85人;受理集团86起案件430人,审结70起案件326人;受理团伙39起案件154人,审结39起案件154人。
强部署,注重组织领导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信阳中院党组始终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紧密联系在一起。
党组高度重视,落实“六清行动”。信阳中院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张新中担任组长,一线领导、谋划、指挥专项斗争每一个阶段的工作。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听取中院扫黑办汇报,指导专项斗争工作。信阳中院“六清”行动攻坚指挥部统筹协调部署,坚持“优先排期开庭、审委会优先研究、人员优先调配、经费车辆优先保障、涉案财物优先处置、执行优先行动”6个优先原则,以“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为重点,全面开展“案件攻坚月”活动,落实“六清”行动。
院长亲自挂帅,强化监督指导。信阳中院坚持重点案件督办指导制度、内审制度,编订了《办理恶势力犯罪案件指导案例》,下发至各县区法院,统一执法办案尺度。信阳中院及各基层法院均确定一个固定的刑事审判庭负责扫黑除恶工作,所有黑恶案件由院长或庭长担任审判长。9月1日上午,光山县法院院长付晓虎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朱某某等38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一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多举措,提升案件质效
全市法院始终坚持在法律框架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从重从快与从严从实相统一的方针,多措并举,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把每一起黑恶势力案件办成“铁案”。
聚焦案件清结,实行挂图作战。信阳中院扫黑办将全市涉黑恶案件审理、执行情况制成图表,张贴在院扫黑办会议室,倒排工期,实行挂图作战,并以旬通报形式督促辖区法院发现短板,改进工作。针对上半年疫情情况,全市法院积极探索运用“云庭”,取得良好办案效果。省高院扫黑办负责人亲临现场指导,给予充分肯定。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新收黑恶案件36起175人,通过“云庭”提审、开庭,审结31起案件140人,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40人,重刑率达25.6%。判决对68人判处财产刑,判处罚金、没收、追缴违法所得、责令退赔共计1000万余元。信阳中院在看守所内建设科技法庭,拓宽清结案件渠道。8月20日上午,河南省第一家看守所内刑事法庭“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揭牌成立并正式投入使用。今年8月份,两级法院一审结案20件,位居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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