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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让学子圆梦大学


□吴 翠 李 振

“吴检察官,谢谢您帮我圆了大学梦,以后我在大学里一定要做一名遵纪守法、努力学习的好学生,将来更好地服务社会。”近日,光山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来到小陈家向其宣布不起诉决定,小陈在接到不起诉决定书后哽咽地说道。

原来,小陈是一名高三复读生,今年4月份的一天,小陈因一时贪念,盗取了同班同学的钱款,其行为涉嫌盗窃犯罪。案发后,小陈第一时间退回了赃款,并取得了同学的谅解。

这期间,小陈被取保候审留校继续学习,如期参加了高考。高考成绩公布,小陈取得567分的好成绩,被一所大学录取。但此时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小陈眼看即将实现的大学梦就要破碎了,从此会过上怎样的人生更是难以预料。小陈手捧着大学录取通知书向办案检察官哭诉着,说到伤心处,这个19岁的大男孩后悔不已、泣不成声。

经过反复斟酌,办案检察官及时走访了小陈的老师和同学,并与小陈的父母多次沟通,了解到小陈平时学习刻苦、表现良好、没有前科,考虑到此案被盗的钱款均已返还给失主,社会危害性较小,到案后又主动配合司法机关办案,积极认罪悔罪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等情况,办案检察官最终决定对小陈作不起诉处理,希望他能够洗心革面、彻底悔悟,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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