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第二十号
《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经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审议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9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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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经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审议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9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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