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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清结涉黑涉恶案件


追缴违法所得折价人民币1.2亿余元

本报讯(尹 月)近日,罗山县法院对被告人刘某某等23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随着该案的宣判,罗山县法院受理的涉黑恶案件已全部审结,实现案件清结的目标。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动机制,深入线索摸排,拓展宣传广度,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检察机关以涉恶定性起诉案件8件56人,判决认定涉恶案件5件39人,均判处实体刑。其中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2人,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3人,共判决追缴违法所得折价人民币共计1.2亿余元。

在案件审判中,该院一直注重案件审理与行业治理相结合。2018年以来,该院结合案件审判实际,已分别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9份,涉及未成年保护、文化娱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公务人员廉政监督等多个领域。该院干警根据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际撰写的2篇论文分别获得2018年信阳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征文活动一等奖、河南省法学研究会刑法学研究会2019年学术年会三等奖。

当前正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决战的关键时刻,该院全体干警将坚决做到决心不变、目标不变、标准不变,尽锐出战,坚决打好打赢收官战,实现“六清”工作目标,以优异成绩接受党和人民的检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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