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 磊)为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决定,10月19日至28日对全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行动重点分三个方面:一是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检查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三级包保责任公示牌及“三员”管理责任标识牌设置是否到位;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是否正常履行监管职责,是否按标准落实扬尘污染管控工作;各县区控尘办履职尽责情况。二是“六个百分之百”和“两禁止”落实情况。检查建筑工地和大型线性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和“两禁止”,即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裸露土地和细颗粒建筑材料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密闭冲洗、施工现场道路百分之百硬化、拆除和土方作业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城市建成区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两个禁止”,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三是在线视频监控正常联网使用情况。检查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工地是否安装使用4台监控设备及1台大气环境监测设备;现场检查监控设备与当地住建局监控平台联网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配备熟练使用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人员,检查监控设备是否24小时正常运行。
此次督导检查行动由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牵头,会同市控尘办成立市污染防治督导领导小组,下设6个督导组,分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市环境攻坚办要求,督导行动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督导范围全覆盖,督导人员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要求,把准政策界限,找准具体问题,认真填写记录,并拍照存档。同时,注重实效,按照“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工作原则,收集整理督导资料,对整改、曝光、处罚及追责的问题源认真分类,精准施策。
专项行动结束后,市环境攻坚办督查督办组与市控尘办还将负责持续跟踪监督,确保检查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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