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夏青云
通讯员徐凯旗 李 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光山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清彻底、清到底、清干净”的总体目标,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实的作风,加大办案力度,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为光山县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健全组织机构,强化资源配置。“社会稳定是群众所盼,人人平安是民心所向,必须狠出重拳、擦亮利剑。始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为光山人民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这是光山县检察院领导班子达成的共识。基于这样的认识,该院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迅速从全院抽调精兵强将,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形成“领导带头牵头、专案专人办理、严格审查把关”的打击格局。一是领导带头,勇挑重担。坚持重特大涉黑案件都由检察长亲自参与办理,所有恶势力集团案件都由分管副检察长带头办理,选取政治素质过硬的业务骨干组成专业团队,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能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二是集中火力,专案专办。对涉黑涉恶案件,以院领导指定办理为主,系统随机轮案为辅,并成立专门办案组,配齐司法辅助人员,加大对案件的支持力度,确保办案专办、办出质效。三是严格审查,多重把关。坚持所有涉黑涉恶案件都进行集体研究把关,在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后,再按照相关要求,提请检委会研究,并及时向市检察院汇报。
主动沟通会商,形成打击合力。针对黑恶案件涉及层面广、人员众多、社会影响大等情况,该院高度重视,专门指派员额检察官负责提前介入,采取提前阅卷,听取承办人介绍,并参与案件讨论等方式,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庭前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并就召开庭前会议、庭审具体程序及庭审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等提前预演,确保诉得出、诉得准庭审案件。一是在时间上提前介入到立案侦查阶段;二是在把握案件证据上,引导公安机关找准取证方向,准确把握案件性质。在审查起诉阶段,该院主动邀请县法院提前介入,从提高侦查环节案件质量、夯实证据基础入手,站在庭审角度,将庭审的证据标准层层传导至前置环节,对案件的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建议,精准引导案件办理,避免不必要的退回补充侦查决定。
在证据体系构架、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上,该院认真听取法院的意见,及时排除非法证据。在补充侦查时,将法院的意见写进退补提纲,要求侦查机关围绕全案事实补齐证据,不断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体系。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通过案件沟通、会商机制,加强对证据合法性审查,切实发挥好指控和证明犯罪的主体作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形成了对黑恶案件的持续打击合力,实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针对此类案件社会影响力大、案情复杂、取证定性以及事实认定难等特点,我院不断加强提前介入工作,持续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确保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光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炳辉介绍。
案后跟踪问效,帮助整改到位。“建议你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物业行业乱象整治专项活动,对全县各小区,尤其是公租房、廉租房等政府保障房小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集中治理乱收费、强迫业主使用指定装修材料等违法行为……”针对赵某等10人涉嫌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罪案暴露出该县物业行业乱象以及管制不到位的现状,(下转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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