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波
“真没想到原本已经激化的矛盾能够这么快就调解好了,多亏了方庭长。”9月18日,罗山县某村小学校长来到罗山县法院龙山法庭,将一面锦旗送到庭长方涛手中时激动地说。
红色的锦旗、温暖的双手、真诚的话语,就如秋日的晨光,暖意拂面,在方涛心中久久荡漾。
这是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件,2019年10月25日,刘某8岁的儿子在学校与同学王某、胡某、李某、张某玩耍过程中相互推搡,不慎将刘某的儿子绊倒,导致刘某的儿子牙齿磕断两颗,花费医疗费1000元。事故发生后,刘某多次找4名学生的家长协商赔偿事宜均无果,遂将涉事学生家长、学校、保险公司诉至罗山县法院。案件分到方涛手中后,他积极与原告、被告双方进行沟通,发现双方对事故说法不一,争议较大,矛盾较为尖锐。
为使矛盾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方涛先开庭组织质证查清案件事实,再组织双方调解。庭审当日,渉事学生家长始终对案件事实不予认可,并质疑原告提供监控视频的真实性。为了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庭审结束后,方涛带领双方家长来到学校调取视频监控录像,并找到目击事故的学生进行询问。考虑到学生均为留守儿童,判决极大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方涛积极与学校领导、保险公司沟通交流,多次前往4名被告家中,向其详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从子女安全责任教育、同学友谊等方面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
“这不仅是一面锦旗,也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鼓励。龙山法庭始终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内容,创新调解思路,探索矛盾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让司法更好地服务民生。”方涛说。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