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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检察院

切实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本报讯(赵 倩)“十分感谢检察院帮助我们追回了损失,让你们费心了。”近日,罗山县庙仙乡几名被害人从罗山县检察院的检察官手中领被盗狗的赔偿款时向检察官表示感谢。该院员额检察官江龙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先后到罗山县庙仙乡、莽张镇、楠杆镇,淮滨、息县等地进行退赃,为24名受害人挽回了12000元经济损失。

2019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伙同孙某某、韩某某3人多次驾驶轿车流窜至驻马店新蔡,信阳息县、淮滨、罗山等多个地区盗窃了几十条狗,作案经验丰富,盗窃工具齐备,并在作案中使用假车牌来增加公安机关的侦查难度,每次偷狗后3名犯罪嫌疑人都将狗低价卖给了开卤肉店的秦某某。同年12月,公安机关先后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今年1月9日,公安机关以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4人移送至罗山县检察院审查逮捕。在审查逮捕阶段,犯罪嫌疑人秦某某主动退赃,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孙某某、韩某某3人,为秦某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3月16日,公安机关以盗窃罪,抢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4名犯罪嫌疑人移送罗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为切实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该院受理后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张某某、孙某某、韩某某3人及其家属释明法律,督促其退赃退赔。在承办检察官的主持下,孙某某、韩某某两人退赔了被害人的部分损失。

下一步,罗山县检察院将继续依法履职尽责,强化担当,文明执法,严格办好各类犯罪案件,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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