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公民与法 PDF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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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人民调解中心

倾情调解获好评


本报讯(新司宣)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新县人民调解中心不断强化人民调解队伍建设,配齐选优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紧紧围绕基层矛盾纠纷大联合、大排查、大化解“三大”联合机制的工作要求,主动作为,全力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

新县人民调解中心自进驻县信访局开展工作以来,坚持访调结合、诉调对接,耐心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认真办理每一起信访交办案件,倾情为前来咨询的企业排忧解难,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积极力量。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企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等诸多困难。针对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调解员们主动作为,及时深入企业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而拖欠某公司1400万元建筑工程款,两公司因此持续纠纷矛盾数年,建筑公司将商品房建成后拒不交房,导致上百家购房户不能及时入住新房而集体上访数次。新县人民调解中心在接到县“三危”整治办转办该信访案后,立即深入调查,在短短一周之内便让某房地产公司以物抵债,促使两公司达成一致协议,成功化解纠纷,并经法院进行司法确认。某小区44户业主因未办理不动产证、小区未能及时绿化等问题,拒不向小区物业公司交纳物业管理费,引起小区物业公司经营困难,为此物业管理公司将44户业主告上法院。法院认为,业主与物业公司应是相辅相成的和谐关系,不能简单一纸判决而让双方更加对立,于是便委托新县人民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调解员接案后,立即到小区找业主、找楼长了解情况,得知该案纠纷是房地产企业导致不动产证不能及时办理、绿化带等小区配套设施不能及时完善。找到矛盾的症结后,调解员会同物业公司员工、部分业主代表及房地产企业负责人进行调解。很快,房地产企业方面承诺在尽快尽力解决业主诉求。至此,业主们才知道他们的诉求不是物业公司所导致的,于是在物业公司给予一定优惠条件下,业主们纷纷足额交齐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也及时撤销了对业主们的起诉。就这样,调解员们仅用半个月时间便将因物业管理费引发的44起物业纠纷案结案化解,为企业及时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万元,同时也为企业节约了诉讼及律师代理等费用,高效解决了群众及企业的燃眉之急。

目前,新县人民调解中心已为8家企业解决涉案经济纠纷52起,涉案金额4300余万元,为企业节省诉讼费、律师等费用100余万元,也为企业节约了时间、减少了诉讼环节。调解员们倾情服务企业、化解矛盾纠纷的做法,赢得了企业界的一致赞许,有的企业还送来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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