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 轩)“感谢生态环境局、法院、检察院充分考虑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我公司分期缴纳罚款,减轻了压力。我们将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到绿色、高质量发展。”近日,河南富康羽毛有限公司负责人对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的工作人员说。
事情要从一起环境违法行政强制执行案件说起。2019年7月,在全省涉气企业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中,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发现河南富康羽毛有限公司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依据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下达了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潢川县法院执行。
据了解,河南福康羽毛有限公司是以各种禽类羽毛为主要原料,生产羽毛工艺制品的出口创汇外向型企业。今年以来,受疫情等因素影响,该公司运营困难、压力巨大,因此向潢川县法院申请延期缴纳罚款。9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潢川县法院、潢川县检察院与河南富康羽毛有限公司就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召开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
座谈会上,经过县检察院的监督和县法院的调解,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充分考虑河南富康羽毛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优化营商环境、帮扶实体企业复工复产的大环境,认为该公司在接到处罚决定后,充分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落实“六稳”“六保”,应当为企业发展“亮绿灯”,同意河南福康羽毛先期缴纳部分罚款,剩余罚款分期履行,进一步减轻企业压力,助力企业发展。同时,要求企业依法办事,处罚机关依法行政。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企业发展,营造“亲清”关系。在执法监管中实行分类处置、宽严相济措施,对出现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并及时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落实“环保信任”;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宣传和解读,指导企业做好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强化“精准执法”,实现服务引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环境监管服务工作,精准发力,纾困解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动“六稳”“六保”落实落地,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