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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我市划定中心城区高排放柴油车禁行区域


本报讯(记者 孟 磊)为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有效降低柴油车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信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有关规定,日前,我市发布中心城区高排放柴油车禁行区域通告,明确高排放柴油车禁行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告指定,禁行区域内道路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通行。禁行区域内禁止通行车辆包括:重型、中型、轻型、微型柴油货车及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农用车、拖拉机,禁行区域内禁行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禁行区域为东:东起东环路以西;西:西至茶源路;南:东起平桥大道东段,经平东路、浉河北路、安桥、浉河南路、鸡公山大街、茶韵路西段、南湖大街至茶源路;北:北至北环路以南、新七大道西段以南。(含茶韵路西段、贤桥、南湖大街、茶源路,其他边界道路不限制)。

本次通告中限定的禁行车辆不包括军车、武警车辆、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以及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且稳定达标排放的柴油车。

通告明确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本通告的规定,在机动车禁行区域周边道路设置禁令标志,对于机动车违反本通告规定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禁行车辆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市相关部门制定的其他交通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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