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 磊)8月上旬,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各县开展道路积尘负荷走航抽测监测。本次走航距离为579公里,主要围绕省控站点并根据县城建成区规模确定监测道路的数量以及建成区外的国省道进行。走航监测结果显示,我市八县建成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40克/平方米,与5月相比下降41.2%,比标准值(0.80克/平方米)低50.0%,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低11.1%。按照《关于印发信阳市道路扬尘考核和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现将各县8月份道路积尘负荷监测情况进行通报。
各县建成区道路积尘负荷监测情况:罗山县共监测12段道路,无超标道路,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23克/平方米,与5月相比下降51.1%,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低0.22克/平方米;潢川县共监测18段道路,无超标道路,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26克/平方米,与5月相比下降29.7%,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低0.19克/平方米;光山县共监测12段道路,其中有2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16.7%,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38克/平方米,与5月相比下降24.0%,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低0.07克/平方米;商城县共监测12段道路,其中有1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8.3%,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41克/平方米,与5月相比上升2.5%,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低0.04克/平方米;新县共监测12段道路,其中有2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16.7%,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44克/平方米,与5月相比上升63.0%,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低0.01克/平方米;息县共监测12段道路,其中有3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25.0%,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45克/平方米,与5月相比上升80.0%,与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持平;淮滨县共监测12段道路,其中有3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25.0%,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53克/平方米,与5月相比下降27.4%,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高0.08克/平方米,比标准值低0.27克/平方米;固始县共监测18段道路,其中有3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16.7%,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57克/平方米,与5月相比下降10.9%,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高0.12克/平方米。
此次监测结果显示,我市八县道路积尘负荷监测结果均为合格。其中息县与市中心城区均值持平,淮滨县、固始县高于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
各县建成区道路积尘负荷超标情况:本次道路积尘负荷监测结果显示,共有14段道路不合格,超标情况较为严重,如商城县鲇鱼山路积尘负荷值为3.34克/平方米,超标率高达317.65%,为各县道路积尘负荷的最高值;有9段超标道路位于站点1公里范围内,其中息县息夫人大道、淮滨县闾河路、固始县春水路3段道路超标率在100%以上。各县要对超标路段引起高度重视,督导住建、城管等部门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切实解决道路扬尘污染问题。
各县国省道道路积尘负荷监测情况:本次共监测建成区外国省道16段,共有2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12.5%。固始县G220-北岗至胡族铺镇超标达155.38%、商城县G220-黄柏山路至北岗超标达91.23%。按照《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固始县、商城县警示提醒。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指出,市交通运输局要从清扫保洁力度不够、路面破损、道路两侧未绿化硬化等原因,督促指导各县狠抓整改落实,减少公路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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