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博
“上善若水”。我市实行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既要保持治理河流体系的长效,又要保证这些水体长期为民所用、造福人类,形成善作善成、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良性发展。
“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林和草。”这就像人体内流动的血脉,与人类的生存生活息息相关。在现实中,河湖之病,表象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比如围垦河道、侵占水域滩地,乱扔、乱堆垃圾及固体废物,种植阻碍行洪林木及高秆作物,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等。有的看上去是某一处,但影响河流的整体通畅;有的看上去是某一时,但长此以往就会积重难返。如果不能善待河流水体,就不能得到友善的回报。对于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既要防患于未然,又要敢啃“硬骨头”。
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是新时代“十六字”治水思路。我市有大大小小水库1100多座,已经上岗的四级“河长”5200多名。“河长制”不是“冠名制”,而是“责任制”,知河、巡河、治河是其履行的职责,容不得半点的麻痹和推卸。水,对信阳始终是非常重要的宝贵资源,用好了是经济社会发展动能、人民群众福祉,反之,就容易变成水患灾难。
善治,是一种能力,更是一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