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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利剑出鞘 除恶务尽


——平桥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夏青云

通讯员陈 蔚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平桥区检察院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以及上级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目标、最后一年任务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以增强“政治执行能力、依法办案能力、综治参与能力”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长效长治,确保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依法严惩黑恶犯罪,确保打击力度和效果。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共受理审查速捕68件180人,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共计40件166人。在办理黑恶案件过程中,该院把办案攻坚、提升办案质效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提高办案质效。一是统筹调配办案力量。精选办案能力突出的6名员额制检察官组成黑恶案件办理专班,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带头办理重特大案件,集中做好涉黑涉恶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法律监督、综合调研等工作。二是坚持严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案件办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贯彻落实“是黑恶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数”的精神,从审查逮捕环节即严格审查,层层把关,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三是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在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的基础上,严格依法定性,与侦查机关认定不一致的事实和罪名坚持提请区扫黑办召集区政法委、区法院、公安机关会商研究,做到定性准确且诉判一致。

多方沟通协作,形成工作新合力。一是形成公检合力。该院通过贯彻落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机制,加强案件在侦查环节引导取证方向、取证要点等工作,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协作,及时审查证据、提出建议意见,把握好引导尺度,从案件的办理程序、事实证据认定标准以及法律适用各方面发现问题、层层把关、提早解决,确保公正司法、程序正当,让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二是建章立制确保工作规范。该院与辖区6个公安分局会签了《关于加强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程序衔接的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旨在对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沟通、及时汇报,确保精准打击。三是及时会商提升办案质效。对办理的黑恶案件,如公检法意见产生分歧,及时提请区扫黑办会商,与区政法委、区法院、公安机关进行会商,最大限度地统一认识,加强协作配合,提升办案质效。

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追捕追诉漏犯。一是提升站位,增强意识。该院自上至下增强监督意识,深刻认识到追捕、追诉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张开检察机关的“网”,贯彻落实“是黑恶一个不放过”的工作要求。二是细致审查,不错不漏。在具体工作中,该院黑恶案件办理专班成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细致审阅卷宗材料,加大监督力度。三是增强实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集体讨论机制,对拟提请追诉的案件,召开部门会议讨论,确保追诉质量;完善跟踪监督机制,实行“谁主办、谁监督、谁跟踪”,增强办案人员责任感;完善交流沟通机制,保证追诉效果。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共计追捕漏犯6人,追诉漏犯7人,提出抗诉2件,追加遗漏罪行1件。追捕、追漏的13人均已取得生效判决,确保了黑恶案件不漏一人、不漏余罪,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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