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世 强 惊 雷)“检察院为支持我们发展,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措施,减轻了下半年资金周转压力,增强了公司平稳有序复工复产的决心。我们将开足马力,争取早日把拖欠费用缴纳完毕。”日前,河南百泰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参加光山县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圆桌会议”后说。
2010年,河南百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某小区,项目建成后,该公司仍拖欠部分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018年8月,光山县人防办向光山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11月,光山县法院作出裁定准予执行。裁定作出后,河南百泰置业有限公司分4次向光山县人防办补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共计500余万元,尚欠缴300万元。之后,河南百泰置业有限公司未再继续缴纳。
今年6月2日,光山县人防办向光山县检察院申请监督,认为光山县法院在该案执行过程中存在违法情形。案件受理后,办案检察官调取了该案执行卷宗,听取双方意见,仔细了解案件执行的具体情况。
经过充分调查核实后发现,光山县法院在该案执行过程中确实存在超期执行的情况。6月24日,光山县检察院向光山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采取有效执行措施,加大案件执行力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光山县法院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安排专人负责案件执行工作。
7月13日,河南百泰置业有限公司向光山县人防办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00万元,并向光山县检察院反映,由于疫情影响,该公司开发的项目无法正常运转,导致资金十分紧张,现阶段仅能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部分原材料费用。
针对反映的问题,光山县检察院研究认为,由于客观原因,该公司经营确实出现困难,要求其全部缴纳拖欠的人防易地建设费,有可能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进而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如何化解这场行政争议?近日,光山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圆桌会议”,邀请县法院、县人防办和河南百泰置业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共同商讨,研究解决方案。
“圆桌会议”上,光山县人防办认为,县法院对该案已经执行了很长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期限,该案不存在减免缓的法定事由,同时由于涉案金额巨大,缓交必将产生不少的法定利息,如果该案一再延期将不利于其他案件的执行。
河南百泰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将想尽一切办法交齐欠缴的人防易地建设费,但由于现实情况,该公司现有流动资金仅够维持半年时间,确实无力一次性付清全部欠款。
光山县法院办案法官认为,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行政机关与当事人之间可以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阶段履行。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从政策层面,采取分期缴纳的方式是可行的。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激烈讨论,最终光山县人防办与河南百泰置业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方均同意欠款在半年内分两期缴纳完毕。
“通过‘圆桌会议’的方式,让行政机关和当事人都充分表达诉求,既保证人防易地费能够征收,维护了国家利益,也兼顾了企业的正常运营,助力复工复产,真正把党中央纾困惠企政策落到实处。”参会人员感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