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祖号
8月7日,光山县法院法官周红霞顾不上淤泥污水,深一脚浅一脚地在一片绿油油的水稻田间探来探去,直到触到了那一截被废弃的电线杆,她才高兴地向当事人喊“终于找到了。”
事情要追溯到5月27日,朱某在责任田为插秧做准备,不料旋耕机行驶中碰上了一截电线杆,导致旋耕机的打浆轴、刀片等部件损坏,耽误了两天农时,花了5900余元的修理费。
朱某与电力公司取得联系,希望协商赔偿问题,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由于赔偿问题未得到解决,朱某便以电力公司在自己责任田内更换电线杆后没有及时将电线杆底部清理完毕、没有树立警示牌、没有告知自己而导致旋耕机受损为由,将电力公司起诉至光山县法院。
周红霞受理案件后,在与双方沟通过程中发现双方当事人对责任田内是否有遗留的电线杆存在争议。朱某称,起初稻秧还未插上,埋在泥里的电线杆隐约可见,现在水稻已把电线杆底部掩盖,如果电力公司不实地查找,仅凭肉眼在远处观察,难以在稻田中发现这一截电线杆。
8月7日上午10时左右,周红霞冒着38°C以上的高温,组织电力公司的代理人及朱某到责任田查看现场。想在闷热的稻田中找到废弃的电线杆,着实给周红霞造成了不小的麻烦。后来在朱某的指引下,几经周折,周红霞最终顺利找到了深埋在泥土里的电线杆。
从田里返回的周红霞,汗流浃背,衣裤沾满泥水,腿脚上被蚊虫叮咬得满是红疙瘩,她只简单清理后就现场组织调解事宜。因双方矛盾分歧较大,调解未能顺利进行。后来,该案经光山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电力公司承担80%的过错责任,赔偿朱某各项损失4721元。
周红霞说:“法官的职责就是查明案件事实,实现定争止分,只要能够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用责任和专业赢得当事人信任,一切都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