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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关于整治“自媒体”平台、公众账号 突出问题规范网络传播秩序的公告


为有效遏制网络传播乱象,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商业网站平台和“自媒体”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突出问题,国家网信办决定自2020年7月24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整治期间,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一批问题严重的网站平台、封禁一批反映强烈的违规账号。按照国家网信办的统一部署,信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整治“自媒体”平台、公众账号突出问题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将对“自媒体”平台、公众账号违规采编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炒作热点敏感话题、发布虚假信息、搞“标题党”等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即日起,我市“自媒体”平台、公众账号应针对以下问题进行全面自查:

一、未取得相应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资质的平台、公众账号,不得采编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

二、不得在平台、公众账号信息中使用“新闻”“传媒”“时政”“曝光”及其同等含义的,容易使他人将非媒体账号误认为正规新闻机构或从业人员的文字和内容;

三、不得利用平台、公众账号炒作热点敏感话题、发布虚假信息、搞“标题党”等。

存在以上违规采编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炒作热点敏感话题、发布虚假信息、搞“标题党”等行为的“自媒体”平台、公众账号,应于8月13日前停止违规行为,主动清理发布的违规信息。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自媒体”平台、公众账号,信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整治期间,欢迎网民举报提供线索(举报邮箱:wgk2206@163.com)。信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依法依规对网民举报线索进行核查处置或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信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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