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晓军)“我们会加快治理步伐,让附近群众早日享受到蓝天碧水的幸福生活。”近日,在固始县城北凤凰湖旁,该县城市管理局负责人对固始县检察院检察官说。
固始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固始县番城街道湖畔春天社区凤凰湖存在黑臭水体,湖面漂浮大量生活垃圾,沿湖两岸有多个污水直排口,沿岸腐烂水生植物未及时清理,导致水体大面积受到污染,散发刺鼻气味,群众反响强烈。该院委托县环保局对水体进行鉴定,显示该处水体为劣五类,水环境污染严重,对居民生活和身体健康产生影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向固始县城市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加快凤凰湖黑臭水体治理,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同时加大日常管理力度,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检察建议发出后,固始县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对凤凰湖黑臭水体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目前,该人工湖淤泥已全面清除,湖边基础设施正在紧张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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