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吕 拓 曹春波)近日,商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熊某某等6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在商城县法院开庭审理。该院副检察长郭代坤、员额检察官余涛出庭支持公诉。
经依法查明,2016年年底,王某某(已判刑)借用杭州某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资质,经营网络催贷业务,并于2017年9月在商城县成立了杭州某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商城分公司。自2017年12月份以来,该公司聘用被告人熊某某等人作为杭州某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商城分公司组长,刘某某等30余人为“业务员”,形成固定的组织进行网贷催收。他们采取辱骂、威胁等“软暴力”手段催贷,使王某、张某某等100余名被害人产生恐惧,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院在办理该案件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侦查阶段及时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审查起诉阶段,该院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升办案整体质效。最终,该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中有4人自愿认罪认罚。
目前该案已庭审完毕,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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