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童 帅)7月25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关于迅速开展涉河在建工程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管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深入开展涉河在建工程隐患排查工作。
《通知》指出,今年6月以来的多次强降雨过程中,我市有多处桥梁、道路等涉河在建工程不同程度发生险情,不仅影响在建工程安全,而且影响河道行洪安全。
《通知》要求,要尽快消除涉河在建工程度汛安全隐患,交通运输、公路建设、城乡建设和水利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对涉河在建工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排查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存在重大度汛安全隐患、影响防洪安全的工程要立即停工;对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对于确需利用堤顶或者戗台兼做公路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2018年修正)的有关规定,报有管辖权的河道主管机关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