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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通知要求

加强值守 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


本报讯(记者 童 帅)7月24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5日至27日强降雨过程防范工作。

据市气象部门预报,25日至27日,全市将有一次较强降水过程,预计累计降水量50毫米至80毫米,局部可达110毫米,最大雨强20毫米至40毫米。其中,25日,阴天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26日,阴天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

记者获悉,目前,淮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中小河流底水普遍较高,各类水利工程蓄水较常年明显偏多,土壤含水处于饱和状态,加之此次强降雨过程的部分雨区与前期强降雨区域重叠,发生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增大。

通知要求,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进一步压实防汛责任,将河道险工险段、水库、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城市易涝区、旅游景区的防汛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行政、技术和岗位责任人要全部上岗到位,着力做好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巡查值守、抢险救援、转移避险等各项工作,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险情和人员伤亡的,要严肃追责。各县区、管理区防指要对辖区内的堤防、水库、水闸、圩区、水电站、尾矿库、险工险段、在建水利工程等防汛重点部位,再次迅速开展全面排查,逐处落实值守制度、预警措施、抢险救援队伍、抢险救援料物等。强降雨发生时,要落实巡查值守人员,加密巡查频次,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通知强调,小型水库要就近储备防汛料物,确保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到位;强降雨期间,小型水库的管理责任人要驻守现场,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要实时掌握水库情况,随时做好抢险和下游群众转移的各项准备工作。易发生山洪地质灾害的地区,要充分利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严格落实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防御机制,及时转移受威胁的群众。要对城镇内河、排水沟渠、涵洞等设施逐点落实应急排涝措施,及时排除涝水;强降雨时要在易积水地段和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值守与巡查,禁止人员进入。要加强企业、旅游景区以及农家乐等场所的防汛安全管理,必要时采取停业等临时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同时各级防汛部门要按照信防办电〔2020〕18号通知的要求,及时掌握汛情、险情和灾情,严格执行水旱灾害信息报送制度,确保各类防汛信息及时、准确传递。重大险情或灾情发生后,县级防办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所掌握的情况,随后进行补充报告。对未按规定及时上报信息,出现信息倒流、漏报、谎报等现象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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