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根据《信阳市城市创建工作督查考评办法(修订)》规定,依据本月(5月18日-6月21日)督查记分情况,经研究决定:
一、对金牛山街道等10个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一)对一类街道记分最低的金牛山、五星、老城3个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20万元。
(二)对二类街道记分最低的珍珠路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
(三)对其他街道(乡镇)创建工作排名前六名的十三里桥乡、陆庙街道筹建处、查山乡、吴家店镇、洋河镇、浉河港镇6个街道(乡镇)给予通报表扬,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20万元。
二、对专项工作成绩突出的10个单位给予奖励
(一)对农贸市场改造力度较大、效果明显的平桥街道(东区市场),奖励以奖代补资金40万元。
(二)对游园建设投入较大,效果较好的金牛山街道(周家山游园)、南京路街道(园林路游园)、车站街道(六里棚游园),分别奖励以奖代补资金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三)对无人管理小区改造工作力度较大、效果明显的五星街道(宝石小区)、民权街道(饮食服务公司家属院)、老城街道(石棉瓦厂家属院、军分区家属院)、震雷山街道(黑马石小区),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20万元。
(四)对社区建设成效突出的民权街道(新建白果树社区、成功社区)、平桥街道(新建华豫路社区)、湖东街道(新建华夏社区),分别奖励以奖代补资金60万元、30万元、30万元。
(五)对中心城区首个实现辖区全部社区建设达标的五星街道,奖励以奖代补资金50万元。
(六)对背街小巷改造成效明显的平西街道(小桥胡同),奖励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
三、对创建工作相对落后的18个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对一类街道的南湾、贤山、车站3个街道,二类街道的金牛产业集聚区,其他街道(乡镇)的董家河镇、彭家湾乡、肖店乡、五里店街道、东双河镇、平昌关镇6个乡镇,一类责任单位联通信阳分公司、移动信阳分公司,二类责任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人防办,三类责任单位农业银行信阳分行、河南省第二工程局第一工程处,区直责任单位浉河区住建局、羊山新区市容市政园林管理处予以通报批评。
四、对浉河区政府等5个辖区政府(管委会)和联通信阳分公司等50个单位处以罚款
(一)辖区政府(管委会)
浉河区共记4665分,罚933000元。
平桥区共记2348分,罚469600元。
羊山新区共记1977分,罚395400元。
南湾湖风景区共记1264分,罚252800元。
信阳高新区共记361分,罚72200元。
(二)责任单位
一类责任单位:
联通信阳分公司记1132分,罚226400元。
移动信阳分公司记1126分,罚225200元。
电信信阳分公司记1046分,罚209200元。
信阳供电公司记890分,罚178000元。
市城市管理局记544分,罚108800元。
市房产服务中心记441分,罚88200元。
市公安局记286分,罚57200元。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记252分,罚50400元。
市住建局记144分,罚28800分。
河南有线信阳分公司记130分,罚26000元。
市商务局记130分,罚26000元。
市教育体育局记126分,罚25200元。
市交通运输局记108分,罚21600元。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记100分,罚20000元。
市税务局记96分,罚19200元。
市卫生健康委记40分,罚8000元。
市水利局记30分,罚6000元。
市司法局记22分,罚4400元。
信阳火车站记12分,罚2400元。
二类责任单位: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记70分,罚14000元。
市人防办记50分,罚10000元。
军分区记34分,罚6800元。
人民银行信阳中心支行记32分,罚6400元。
市委老干部局记16分,罚3200元。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记14分,罚2800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记12分,罚2400元。
三类责任单位:
农业银行信阳分行记138分,罚27600元。
河南省第二工程局第一工程处记90分,罚18000元。
河南日报驻信阳记者站记80分,罚16000元。
建设银行信阳分行记72分,罚14800元。
中国石油信阳分公司记60分,罚12000元。
河南省地矿局第三地质调查队记60分,罚12000元。
市物流管理中心记60分,罚12000元。
中石化信阳分公司记60分,罚12000元。
中国邮政信阳分公司记44分,罚8800元。
市供销社记44分,罚8800元。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信阳分公司记36分,罚7200元。
中国银行信阳分行记32分,罚6400元。
宏信国有资本控股运营公司记28分,罚5600元。
人寿保险公司信阳分公司记24分,罚4800元。
工商银行信阳分行记24分,罚4800元。
信阳师范学院记24分,罚4800元。
市检察院记22分,罚4400元。
市民生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记18分,罚3600元。
潢川县交通运输局记18分,罚3600元。
市烟草局记16分,罚3200元。
市气象局记16分,罚3200元。
铁塔信阳分公司记10分,罚2000元。
对本周期内记分未达10分的单位,本次不再通报,一并计入下一周期内记分。
以上各单位奖励资金合计680万元,由市创建办从以奖代补资金中拨付。罚款由辖区政府(管委会)和责任单位到市财政支付中心自行缴纳。所缴罚款实行专户管理,与市财政奖补资金一并用于对先进单位的奖励。
希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坚持创建理念,凝聚创建合力,抢天夺时加油干,争先进位谋出彩,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任务,为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信阳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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