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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闪耀映丹心 希冀满怀再启航


——写在固始县法院荣获全市法院两项殊荣之际

□国 刚

近日,从信阳中院传来喜讯,固始县法院同时获得2019年全市法院调查研究和案例编报先进集体两项荣誉称号。该院审官办(研究室)党支部书记裴国刚同志也被表彰为2019年度全市法院调查研究先进个人和案例工作先进个人。

成绩显著 见证奋斗过往

近年来,该院新一届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恪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理念,以创建“四个一流”(队伍一流、业绩一流、服务一流、设施一流)人民法院为奋斗目标,高度重视理论学习和调研案例工作,立足审判执行实务,紧跟司法改革潮流,围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探究产生问题的根源,寻求破解问题的对策和出路,在调查研究和案例工作的成果转化、能力提升、人才建设和梯队培养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近年来,该院在《公民与法》《审判研究》《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等省级以上媒体刊发调研报告和案例近20篇,连续两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两年所撰写的案例均被选入《最高人民法院年度案例文集》,一名干警在调研创作中连续两年荣获国家级奖项,连续5年荣获省级奖项。

领导带头 示范引领榜样

在省高院组织的大学习大调研院长征文中,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镇林所撰写的《基层院聘任制书记员体制管理之构建》调研报告荣获全省法院系统三等奖。该篇调研报告首先以本院所招录的聘任制书记员为样本进行实证调研,围绕聘任制书记员队伍的现状进行考察,总结出当前基层法院聘任制书记员队伍存在的6个现象和问题;接着,从内外两个方面分析造成现状的成因;最后,从提高认识和明确职责,完善法规和强化管理,完善保障制度等3个方面提出对策和建议。对于推进基层法院聘任制书记员队伍的管理和改革具有积极的实践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

团队模式 催生后续力量

2019年9月第26期《人民司法·案例》刊发了该院裴国刚和马伟丽两位同志合作所撰写的案例《劳务提供者受害责任的承担》。该案例围绕本院所判决生效的一起案件所涉及的有争议法律关系进行分析,从个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特点、个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赔偿义务主体的确认、个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责任的划分等3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对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厘清和界定个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类案所涉的劳务关系、过错责任、雇主和雇员的责任比例划分、免责事由等问题都提出了他们自己的认识和理解。

在《2019年度全国法院年度案例》征文中,裴国刚和吴未未两位同志合作所撰写的案例《银行卡被盗刷,银行担责——段生全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始支行储蓄存款合同案》被选入和收录。该案例对本院所判决生效的段生全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始支行储蓄存款合同案所涉及的诉讼争点进行剖析,归纳了银行责任承担的法律依据、银行在储户存取款交易中无过错的认定和双方的举证责任分配等3个问题。对于认识和理解银行客户与银行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开户银行负有保证银行账户(银行卡)内存款安全的义务,金融机构在提供电子银行服务时,因电子银行系统存在安全隐患、金融机构内部违规操作和其他非客户原因等造成损失的,金融机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等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解读,具有一定的“抛砖引玉”之效。

“一切过往,皆为序章”。下一步,固始县法院将以荣获全市法院调查研究和案例编报先进集体两项殊荣为契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司法理念,秉承“以文兴院、以文育院、以文强院”的方针,把调查研究和案例工作贯穿审判执行工作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跟时代步伐,服务司法实践,求真务实、继往开来,为创建全国“四个一流”的先进基层法院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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