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公民与法 PDF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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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正气守护司法公平


——记平桥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张陶冶

□晏伟栋

面对犯罪分子,他铁面无私,公正司法,用精湛的业务能力,坚持严格依法办案;身为年轻法官,他勇挑重担,迎难而上,用出色的审判业绩赢得领导和同事认可。自2008年考入平桥区法院,他先后被授予“全市优秀法官”“信阳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平桥区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他就是平桥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张陶冶。

勇于担当 投身盗窃诈骗审判一线

在全市开展的打击盗窃、诈骗专项行动中,张陶冶主动请缨,主审了平桥区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黄某等63人电信诈骗案”。由于该案大部分是涉世未深的年轻人,部分还是在校大学生,辨别是非能力差,找工作时不慎误入诈骗组织,案发后追悔莫及,家人们更是心急如焚,在案件审理期间多次聚集反映诉求。张陶冶在阅卷之余,主动接待每一位家长,认真听取他们的诉求,安抚他们焦虑不安的情绪,耐心做释法答疑工作,并多次往返看守所,提讯会见各被告人,帮助他们剖析走向犯罪的原因,使他们正视自己的行为,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以后的生活重拾信心。

由于该案件开庭时人数众多,被告人、辩护人、司法警察、旁听人员加在一起有500余人,张陶冶在平桥区法院领导的指导下,制定详细可行的庭审方案,有条不紊地控制庭审节奏,用一天时间高质高效地完成庭审任务,得到了区、院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在该案处理上,张陶冶坚持罚当其罪的原则,对首要分子严厉打击,从重判处刑法,对误入歧途参与者则体现出惩罚教育相结合,既依法惩罚其犯罪行为,又让其从中受到教育,树立改过自新的信心,让他们既感受到刑法的严厉,又感受到法律的温情,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宽严相济 弹性思维处理执行难题

2016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2年到3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后,经平桥区法院党组研究决定,由张陶冶专人负责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加强执行与刑事审判的协调与衔接。张陶冶在打击拒执犯罪中冲锋在前,通过打击拒执犯罪,有效促进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从最难啃的骨头下手,解决了一批“人难找、钱难要”的执行案件,与公安机关通力协作,30余名“玩失踪”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刑事立案后,纷纷被抓获归案,大量因找不到被执行人而无法执行的案件被执结。

张陶冶在审理拒执案件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张陶冶在办理一起拒执罪刑事自诉案件时,自诉人与被告人系母子关系,被告人长期侵占自诉人房屋,致使自诉人无处居住,法院判决其返还房屋后,其仍不履行交付义务。张陶冶将被告人依法传唤到法院后,并未立即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是与其聊天拉家常,从他的成长经历和家庭状况谈起,再谈到传统的孝道,最后告知他拒不履行判决的严重后果,被告人主动给自己母亲打电话,表示愿意立即返还房屋。房屋交付后,其母亲感动地说:“这是自己的家务事,因为不得已才诉诸法律,人家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没想到张法官处理的这样圆满。”

寓教于审 终身学习传播法制观念

从2019年开始,张陶冶负责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的审理和环境资源保护宣传工作。在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时,张陶冶树立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坚持预防优先、保护为主的原则,严厉打击和制止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行为,审结多件非法采矿、非法狩猎、滥伐林木、污染环境等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严厉打击辖区内各类涉环境资源刑事犯罪行为。

在2019年、2020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期间,张陶冶精心制作宣传册等资料,并带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到城区人流量较大的世纪广场开展环境资源保护宣传工作,设置宣传展板和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法律服务卡500余张。通过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要性,让社会看到法院司法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不仅要站在学术前沿和时代潮流中思考各种法律问题、社会问题,而且要具备充分运用法学知识解决疑难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张陶冶从参加工作时就牢固树立起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钻研专业知识,积极探索研究在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做到理论、实践相结合,积极参加调研活动,先后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过多篇调研文章,为完善审判工作建言献策,其中《“寓教于审”在未成年刑事审判中的运用》一文被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改革与完善》一书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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