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 群 卫 东)2019年5月,光山县五岳农村集中供水厂(简称五岳水厂)向光山县检察院通报《关于请求协助五岳水厂收缴水费的报告》,报告显示有巨额水费难以收缴,导致水厂运行困难。光山县检察院认为可能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情形,便对该线索展开调查。
调查发现,五岳水厂属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光山县水利局负责工程维护、供水设施安全及水费征缴。在对各用水乡镇实地调查过程中,群众普遍反映该安全饮水工程存在管道质量差、水压不足等问题。该院认为正是水利部门对该工程监督管理不到位,才导致水费征缴困难,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2019年8月,该院向光山县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对欠缴的340.61万元水费进行催缴,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两个月后,光山县水利局回复已收缴水费9.7万元,并将继续催缴。在该院对检察建议持续跟进后发现,光山县水利局在收取9.7万元水费后,未再采取有效措施征缴水费。依程序审批后,该院依法向光山县法院提起信阳市首例国有资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
日前,光山县法院经审理认定,光山县水利局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管理单位,负有工程建设、费征缴等职责。但因其没有理顺供需关系、对饮水设施维护不到位等原因出现,导致巨额国有资产流失,最终判令光山县水利局在3个月内将340.61万元国有资产征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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